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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2851  发表时间: 2011-3-4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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