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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常州之二]强拆房屋违法 逼签协议无效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1632  发表时间: 2021-8-18

    【案情简介】
    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XX镇为实施融合板块建设项目,将原告房屋所在地块纳入拆迁(征收)范围。2017年5月25日,原告被逼在《天宁区XX镇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2017年6月起,房屋被断断续续偷拆。原告多番寻求解决无果。后原告提起两起行政诉讼(一起请求判令强拆行为违法,另一起请求确认所签协议无效),一审均驳回起诉,二审均撤销一审裁定、指令继续审理(详见[常州之一]案例)。
    【律师代理】
    张太中律师继续代理本案。2021年3月18日,两案再次分别开庭。就强拆案,张律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节略):一、关于被告主体:在案证据表明被告是本案拆迁主体;涉案房屋被强拆可以推定系被告所为。二、涉案协议无效,被诉强拆行为无合同依据。三、被诉强拆行为违法。就协议无效案,张律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节略):一、被诉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二、从行政法角度,被诉协议严重违法,依法无效。三、从民法角度,涉案房屋为六原告共同共有,其中一人签署协议无效。
    【法院裁判】
    2021年4月13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402行初77、78号行政判决,分别确认拆除行为违法、所签协议无效。
    【办案后记】
    对强拆案、协议无效案,一审法院第一次均驳回起诉(即判原告败诉),第二次继续审理后,均判原告胜诉。镇政府对两案都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两案的胜诉,为后续国家赔偿奠定了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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