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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征收与农村征地房屋拆迁的区别
作者: 张太中律师  来源: 江苏房产律师网  浏览次数: 4450  发表时间: 2011-6-21

  城市房屋征收与农村征地房屋拆迁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第一,土地性质不同。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非国有土地之上。
  第二,法律后果不同。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对所占土地是享有使用权,拆迁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民集体所有,拆迁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
  第三,法律依据不同。城市房屋拆迁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废止)的规定,是地随房走;而征地拆迁则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法规,是房随地走。
  第四,补偿安置不同。城市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征地房屋拆迁主要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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